3月31日,常熟海事局财务会计处召集辖区四家港口建设费委托代征单位召开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宣贯会,对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进行了宣贯,并就有关港建费代征单位方面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讲解和部署。
据统计,自2011年海事部门接管征收港口建设费以来,常熟港建费委托代征单位代征额连年占辖区港建费征收总额的50%以上,并呈逐年上涨趋势,截止2016年,代征比例达到59.94%,港建费委托代征单位已成为常熟港建费征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此次宣贯会的召开为各代征单位更好地配合海事部门做好新规程的落实工作、开展港建费征管打下了坚实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