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常熟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和财务会计处联合召开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暨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宣贯会,常熟辖区港口码头、船舶代理公司、货物代理公司、部分货主单位等相关人员以及常熟海事局财务会计处、船舶监督处、政务中心部门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共计五十余人参加了宣贯会,常熟海事局周勇副局长到会并做动员讲话。船舶监督处宣贯了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相关要求,财务会计处宣贯了《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政务中心就有关港口建设费单证以及码头协助督促船方办理进出港报告提出有关监督管理要求。
通过此次宣贯会,对2017年3月22日起取消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同时实施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相关工作要求以及2017年4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进行了明确,为辖区各相关单位更好地配合海事部门开展工作打好了坚实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