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海事局财务会计处、政务中心、督察处的规费征稽人员对辖区港建费委托代收单位和海事直收点进行了2016年度第二次港建费专门稽查。因7月1日起非税票据进行了改革,此次稽查将非税票据改革后的新老票据的转换及新票据使用情况作为稽查的一个重点。通过专门稽查后发现,非税票据改革后常熟辖区各相关单位对于上级要求执行到位,票据改革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良好,除了江苏局范围内普遍反映的发票打印设置问题以外,未出现其他情况,新老票据改革衔接顺利,保证了常熟辖区规费征收的有序进行。通过对相关单位港建费制度要求执行情况、货物数量的确认、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和港建费相关单证的抽查。稽查反映出常熟辖区港建费征收情况总体良好,各直收、代收点均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票据资金及时解缴到位,征管系统运用较为熟练;但是也依然存在部分清洁舱单审核不及时,单证留存不规范等情况。
据统计,4-6月常熟共计征收港建费1541.98万元,其中海事直收584.04万元,占总额的37.88%,委托代收单位代收957.94万元,占比62.12%。稽查人员通过专门稽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了书面的稽查记录,反馈给被稽查单位并要求其整改落实。专门稽查进一步规范了港建费的征缴流程,加强了对直收和代收点的管理,确保常熟辖区港口建设费应征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