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下午,市港口局港政管理科(港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组织学习了《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常熟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
为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省政府出台了《规定》。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事故调查程序和运行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常熟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规则》。
学习中执法人员对《规定》和《规则》进行了解读,并开展了相互提问和讨论。重点学习了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认为在工作中应该依《规定》要求,按法定程序办事,提高效率,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执法人员了解到,作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市口岸办(港口局)应该履行《规则》规定的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做好参与勘查事故现场和事故调查分析工作。通过本次学习,执法人员深化了依法行政的理念,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