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已于2016年12月8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将于2017年2月10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和理解登记办法的宗旨精神、规范局船舶登记行为、提高船舶登记效率、更好服务行政相对人,常熟海事局于1月4日组织该局船舶登记业务骨干开展《船舶登记办法》内部研讨。
为方便开展研讨,该局船舶监督处于元旦节前就将新登记办法发至局各登记业务人员开展自学,要求其对疑难之处进行重点标识;开展内部研讨中,各参会人员认真对照《船舶登记条例》和《船舶登记办法》,针对自学中发现的疑问和难点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并由具有丰富登记经验的主管人员进行汇总与解答(部分疑难问题汇总后进一步向上级机关请示)。内部研讨结束,下一步该局还将结合船舶登记办法以及新登记工作规程的要求,对该局船舶登记制度、作业指导书和具体执法业务流程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常熟海事局一直以“立足本职岗位、勤恳钻研业务”为根本,在办法出台的第一时间即组织人员进行研讨与学习。通过此次内部研讨,与会各登记业务人员对该办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严格依法登记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