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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有权登记

发布日期:2012-02-03    浏览次数:
项目性质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常熟海事处 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所需材料    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适用于共有情况)
   4.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6.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件等等),建造中的船舶需提供船舶
   7.机电部门进口批文及海关完税单(适用于购入外国籍船舶)
   8.合资公司出资额的证明文书(适用于中外合资公司所有的船舶)
   9.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
   10.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
   11.船舶技术资料
   12.船舶照片5张(正横2张、侧艏1张、正艉1张、烟囱1张)
   13.对于进口船舶在渔监登记后转为运输船舶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船舶,适用交通部《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中有 承诺期限     7天 收费标准     暂无 收费依据     暂无 项目说明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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