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的通知》(海征稽[2017]30号)的相关要求,常熟海事局财务会计处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常熟海事局历来重视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严格财政票据的领用存销管理,强化对港建费代收单位的票据管理工作。此次自查中,局财务会计处通过对财政票据管理制度、保管措施、核销票据存根联安置、代收单位的票据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自查,未发现票据管理方面的严重问题。
接下去,财务会计处将依据文件要求对自查情况开展进一步的梳理和再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