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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海事局新年伊始“六大抓手”强化供油作业监管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

        2017年,为深入贯彻“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打好常熟港防治水上污染保卫战,维护港内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秩序,依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防止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及《关于加强船舶燃油质量检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新年伊始,常熟海事局深刻吸取“2.17”南京油船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重拳出击,持续加强常熟港油料供受作业管理,确保辖区防污染安全形势的稳定。

        一是抓好供油作业申报报告:装载油料的供油船舶进出港口应按照规定办理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手续,申报需于供油船舶离上一港或提前24小时进行申报;供油船舶还应应通过江苏省电子口岸危防申报系统如实将作业地点、供应量、作业时间及委托方船舶信息等进行报告。

         二是抓好燃油质量标准:船舶燃油供给单位应提供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燃油,并且船舶燃油供受双方不得约定适用低于上述标准要求的燃油。

         三是抓好燃油供受单证相关要求:供油单位应当按规定如实填写燃油供受单证,并向船舶提供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从事船舶燃料供受作业,作业双方应当在作业前对相关防污染措施进行确认,按照规定填写防污染检查表,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防污染措施。

        四是抓好燃油检测单位资质:油料供受作业船舶所供油品质量应由取得国家规定资质的燃油检测单位检测,油品质量检测检测报告中应当至少包括粘度、密度、闪点、含硫量、含水量等检测项目的具体数值,已经检测的燃油又经调和或者与其它燃油混装的,应当按照批次重新检测。

        五是抓好相关禁限航要求: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禁止进入长江干线航行,600载重吨以下单壳油船禁止夜航;当常熟辖区出现或预计出现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常熟海事局指挥中心业已发布禁航或限航等安全信息,严禁供油作业船舶进港作业。

        六是抓好电子签证信息核查: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海船进出港报告和内河船舶电子签证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供油船舶网上电子签证数据校验核查,充分利用AIS、CCTV等多种信息手段,核查船舶航行动态,对校核信息不通过者一律进行现场核查,严查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船舶进出港签证或电子签证申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

        常熟海事局将积极通过政务窗口、电子政务公开点、常熟港防污染作业QQ群等多途径做好政策宣贯,从严落实“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保常熟港一方水域清洁,维护辖区船舶防污染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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