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常熟海事局组织召开《长江干线恶性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宣贯会,引航站、各码头、代理、汽渡等40余家相关港航单位均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指挥中心与船舶处分别对《长江干线恶性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讲解,随后周勇副局长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各港航单位要按该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主动收集和传递水文、气象等安全信息,落实规定所列禁限航措施及要求;二是各码头单位、代理公司等做好宣传,在工作生产中切实履行职责,合理安排码头、浮吊生产、船舶航行计划等。三是各单位及时反馈贯彻实施中有关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该《规定》中涉及客汽渡夜间禁止性航行的相关要求,渡运单位凡未取得省(市)核定同意的,应立即停止夜间航行,并将停止夜航的举措及时报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
接下来,常熟海事局将继续通过政务窗口和现场巡航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规定》得到有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