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通知,《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落实恶劣天气下的渡船禁限航要求,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常熟海事局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开展对汽渡公司的规定宣贯活动。
执法人员来到汽渡公司码头,现场向汽渡公司领导以及安全管理负责人就规定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说明,着重强调了规定中涉及渡船的能见度、水文、风力以及开航时间的相关要求。同时要求汽渡公司在日常渡运中,杜绝违章航行,落实规定中所列禁限航措施及要求,并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我局通过规定出台的契机,进一步深化渡船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恶劣天气渡船航行行为,降低渡运安全风险,保障辖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