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常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修改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服务中心>常见问题> 详细信息

进口的材料,到公司拆封后,发现有溢装和短装的问题。该如何做后续处理,保税材料和非保税材料,处理方式是否相同,谢谢!

发布日期:2011-08-03    浏览次数:

(A)进口料件到你单位后产生溢装和短装情况,若您进口料件进口是一般贸易(非保税材料进口) 溢装:可根据你公司生产需要结合订单和国外发货商协商退运出去(超量部分可考虑快件模式退运,量大的话你公司可考虑自己内销) 短装:有如下几种方式处理(1)补足方式,进口及时向CIQ(出入境检验检疫申请查看且出具短溢装证书(正本)若FCL进口的有理货公司上门出具理货报告(正本),两证保留好。你单位和国外发货商进行协商,若发货商进行补偿短装部分,短装货物在次进口你单位可申报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方式)有效期3年(从进口日期开始起算)进口你需要提供:进口报关单/海关专用缴款书/CIQ短溢装证书 /理货报告/合同(补偿),发票,箱单/情况说明,进境地海关查验实物审核单证免税放行。(2)进行删/改单处理,进口及时向CIQ(出入境检验检疫申请查看且出具短溢装证书(正本)若FCL进口的有理货公司上门出具理货报告(正本),提供两证书/照片/情况说明删改单申请,向海关申请删单重报。海关进口关税/增值税不予退还。(3)可收齐相关证书,向境外发货商进行索赔或者申请仲裁。(B)若是保税料件进口产生以上问题,操作层面差不多,资料单证方面不一样。

公司简介 | 企业理念 | 组织架构 | 联系我们 | 企业招聘
版权所有:常熟电子口岸 苏ICP备05072008号-2 客服热线:0512-52698318
copyright@201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