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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发布日期:2012-02-03    浏览次数:
项目性质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工商局 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收费—〉办结 所需材料    1.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方的委派书、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2.变更经营期限,还应当提交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
   3.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4.董事会决议
   5.原审批部门批准变更文件,批准证书副本1
   6.增加注册资本,还应当提交原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
   7.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提交原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原审批机关同意减资的初步答复、省级报纸3次减资公告、审计报告、债权人名单、债务人名单、债务清理或者债务担保文件
   8.变更转让股权,还应当提交转让合同、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及资信证明、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
   9.变更企业类别,还应当提交原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
   10.增加经营范围,还应当提交验资报告、若涉及环保的出具环境影响登记表;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增加经营范围中需要专项审批的,还应当提交专项批准文件和许可证
   11.增加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住所的使用证明、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资金拨付证明(办事机构除外)
   12.减少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原登记机关出具的减少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的文件
   13.营业执照正、副本
   14.名称变更,还应当提交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
   15.变更住所,还应当提交住所的使用证明、若涉及环保的出具环境影响登记表、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承诺期限     7天 收费标准     增资变更登记:1000万元以内收0.8‰,1000万元以外收0.4‰,最高收费4.4万元。其他变更登记100元。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价费字(1992)414号《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 计价格(1999)1707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项目说明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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