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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

发布日期:2017-06-05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记者 孔云云)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本市《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崇华参加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兴福寺、燕园、南门坛上历史街区得意楼、上塘街马宅、周孝子庙、古里镇刘氏敦厚堂、支塘镇王淦昌故居、支塘镇姚厅张宅、支塘镇集贤桥等文物保护单位。

    在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文广新局关于《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检查组指出,要正确认识文保的重要意义,增强相关板块、部门的责任担当、创新理念和使命意识;要强化政策保障、细化摸底排查、突出重点工程,有序推进文保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深化综合管理,提高文保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惠良、陶理、周荣葆,副调研员潘云来参加检查,副市长赵红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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