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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

发布日期:2017-05-04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记者 周未)5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苏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全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各项措施。市委书记王飏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担当、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任务,努力开创河湖管护工作新局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崇华出席会议。

    王飏指出,推进河长制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常熟地处江南水乡核心区域,全市共有各级河道5500多条、4700公里,水域面积200亩以上湖荡13个。如何保护利用好这些河道,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就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王飏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肯定成绩,对标找差,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河长制的重要性。当前,我市河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还存在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管存在漏洞、公民护水意识不够强等问题,迫切需要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我们必须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巩固和深化前期工作成效,切实改变部门分割的体制机制弊端,扬长补短精准定位,努力实现“水清、流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要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确保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工作方案》和会议部署,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要把握总体目标要求,层层落实河长职责,强化河段协作联动,加大巡河巡查力度。

    三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坚决打赢治河治污攻坚战持久战。要源头治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坚持水陆并进,统筹水上、岸上污染综合治理,紧密结合“263”专项行动,加强沿河化工企业、畜禽养殖场和生活垃圾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从源头上防控污水入河;要综合治理,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编制河湖保护及综合治理规划;要长效治理,加强执法监管,做好长效管护,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完善河湖监测评估,建立河湖取排水、水质、水生态、污染源多层次监测体系。

    四要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形成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强大合力。组织领导要到位,各地要尽快建立工作机构,实行专人负责,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落实;整治分工要到位,市水利局要全力抓好城区黑臭水体整治牵头工作,组织实施三环路以内河道水体提标改造工程,各属地板块要尽快拿出“一河一策”工程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科学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建章立制要到位,建立河长制例会制度、部门联动制度等制度;资金保障要到位,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并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监督考核要到位,抓紧制定考核办法,倒逼责任落实,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宣传引导要到位,加大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会上,各河长递交了责任状,市水利局、环保局、虞山镇、梅李镇等4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市领导范建国、陆继军、陆建达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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