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并摄/本报记者 周甜
昨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17“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咨询服务活动在老县场文化广场举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检察院等20个部门及46家相关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区,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上午9时, 记者 来到活动现场,看到咨询台前聚集了不少市民。咨询台旁边摆放着几十块展板,上面详细地介绍了维权案例回顾、消费注意事项等内容。市民林凤娟手里拿着好几本宣传手册,她还拿出手机,把展板上的消费提醒拍了下来,打算回去和老伴一起学习。“今天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如何辨别真伪保健品,家政服务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等等,都是我们老年人关注的、生活中容易产生纠纷的方面。”林凤娟说,上了年纪的人耳根子软,别人一推销就会掏钱买东西,很容易掉进消费陷阱,老年朋友们都应该多看看消费提醒,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同时也要多掌握一些辨假知识,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就要及时维权。
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服务台前,市民汪先生正在向工作人员咨询。汪先生之前在某商场购买了两件衬衫,拿回家洗过之后发现一件尺寸正好,另一件的袖子短了一截,他要求商场退换尺寸有偏差的那件衬衫。商场一开始以穿洗后不能退换为由,拒绝了汪先生的要求,后来又表示可以退换,但汪先生当时是以活动价购买的衬衫,现在衬衫恢复了原价,汪先生要补30元差价。工作人员表示,在衬衫不存在假冒伪劣的前提下,如果尺寸有偏差,那么商场有义务进行退换,并不再加收差价,商场不能因为搞促销而免除对其出售商品所负的责任。工作人员建议汪先生把衬衫拿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鉴定,如情况属实,那么工作人员会出面与商场进行交涉,维护汪先生的合法权益。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养生保健越来越重视。与此同时,保健品行业虚假宣传、售假卖假的现象也日益增多。市民贺先生拿着一罐保健品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台前,他告诉工作人员,这个产品是经朋友推荐后购买的,一次性购买了3万多元,但吃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并没有效果,所以怀疑是假货。工作人员查看了该保健产品的包装,发现没有说明书,上网搜索该产品也没有相关信息,初步判断贺先生买到的是假冒产品。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保健品要去正规机构,不要相信朋友推荐和上门推销,像贺先生这种情况就很难维权,因为现在找不到推销产品的人,贺先生手里也没有发票。
据统计,当天广场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8250份,接受咨询2577人次,接受投诉71件,现场调解结案6件。监管部门人员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消费者投诉焦点,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消费和解作用,全面提升全社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副市长徐海东出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