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立新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浦明霞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外事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俊华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罗建新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范浩康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外事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向忠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免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杨坚红同志任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免去冯晋同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陆乾元同志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免去高宝兴同志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徐力同志市审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