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沿海发生多起载运易流态固体散装货物船舶沉没事件,造成重大损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已将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列为“四类重点船舶”之一,该类船舶一直是常熟海事局的日常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常熟海事局辖区共有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报告21起,其中进港报告16起,出港报告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快速增长的局面,并且在辖区出现了海船装载具有易流态化货物出港的新情况。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常熟海事局认真研究,全面调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危防【2015】136号)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辖区易流态货物运输船舶安全监管。
一是向货主耐心宣贯国家关于易流态货物水路运输的法规、规定、政策,对于辖区出现装载粉煤灰出港的这一新情况,要求货主委托有资质的理货机构,委托检测机构出具易流态货物含水量报告和水分适运极限报告;二是督促港口经营人按照《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将装卸作业计划和有关情况的核对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建立易流态货物作业的《干散货船装卸船/岸安全检查表》制度,同时要求港口经营人认真学习《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和《散货船安全装卸操作规则》;三是做好船载固体散装货物(A组)报告和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报告工作,重点核查货物适运水分极限证书和水分含量证明的有效性,同时在备案后将有关信息及时流转至现场检查人员;四是现场执法人员加大对货物适运水分极限、水分含量证书或证明、船舶水密性、舱口盖风雨密、货舱排水系统的检查力度,强化对船舶积载平舱、《干散货船装卸船/岸安全检查表》、船上船员专项培训记录和各项应急预案的检查。同时结合沿海小型货运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对载运易流态化货物出港的小型船舶强化安检,保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货物适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