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国内海船进出港电子报告和内河船舶电子签证工作,加大现场检查核查力度,常熟海事局于近日制定下发了《常熟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海船进出港报告和内河船电子签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局涉及海船报告和内河船电子签证的政策宣传和政务公开、人员培训、督促电子签证注册、规范电子签证审批要求、强化现场核查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工作部署。此外,常熟海事局还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提升海船电子报告和内河船电子签证现场核查力度:
一是确立无特殊情况(船舶未通过电子签证注册审核或电子签证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外网网络中断),内河船只受理电子签证申请的原则,强力推进港客汽渡船、公务船、港内作业船舶电子签证。尤其是常熟局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辅导渡船单位,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宣传电子签证实施工作要求,并与汽渡电子签证申报员进行沟通交流,就申报细节、数据等开展现场指导和解答。
二是明确现场核查工作职责分工、核查发起及反馈工作流程,在落实“执法流程全纪录”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现场核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谁签证(接受报告)、谁发起”的原则,分别由政务中心、海巡执法支队负责开展网上核查和现场核查工作的发起,在核查发起前,利用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和江苏海事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船港动态”海事监管模块,结合船舶动态2.0系统,对进出港海船报告和内河船舶电子签证信息进行校验核查,确定随机核查和必须核查船舶名单;尔后及时通知现场核查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在核查或核查处置结束后将核查情况及时报核查发起人。
三是明确现场核查执法频次及细节要求,综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实现“1+1>2”的效果。由政务中心、海巡执法支队、船舶监督处联合开展现场核查工作,不同部门间结合陆域巡查、水上巡航、专项安检等不同现场执法监督特点,既分工又合作,及时灵活高效地开展现场信息核查,保障现场核查效率和核查指标的实现。
截止2月20日,常熟海事局累计开展现场核查56艘次,下一步,常熟海事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指示,根据辖区实际,结合日常工作,继续扎实做好辖区海船电子报告和内河船电子签证的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