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海事局印发了《党员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住关键少数,常熟海事局第三党支部结合“支部学习日”的开展,召开专题会议对《规定》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
《规定》列明了针对党员和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负面清单,涵盖十四种具体的行为:
(一)在微信群、QQ群、朋友圈、微博等新媒体,发布、转发低俗文章、视频和评论,或不利于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言论等。(二)观看色情视频、表演,出入异性有偿陪侍的娱乐场所,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与异性有不当联系交往。(三)发生与行政相对人、同事通过麻将、扑克牌等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的行为。(四)参与、纵容或支持涉毒活动。(五)组织或参与看风水、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党员有其他宗教信仰。(六)参加由行政相对人付款的宴请、娱乐、旅游、健身、摄影、钓鱼等活动。(七)将资金、房产租借给行政相对人使用,获取不当利益。(八)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从事古玩字画、珠宝玉石、名贵花木及其他艺术品、奢侈品收藏和交易。(九)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介绍、指定、暗示与职权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到亲属开办的经营场所消费。(十)公务出差期间,接受下级的宴请、宵夜或有消费的休闲娱乐活动。(十一)个人高消费娱乐活动。(十二)在各种公共场合发生酗酒闹事、侮辱他人、打架斗殴等不注意个人言行和自身形象,语言失当、行为失态的情形。(十三)不尽赡养抚养义务,实施家庭暴力,或恶意拖欠物业费、停车费等违背社会公德行为。(十四)发生其他不符合党员和领导干部形象及身份的其它情形,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通知》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有四项情形,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一)受到罚款、拘留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二)因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残疾、死亡的;或因严重违反交通规则,被暂扣或吊销驾驶执照的。(三)接受公安、检察院、地方纪委调查或协助调查的。(四)被网络、媒体曝光的。
“八小时以外”的负面清单对于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来说,是严管更是厚爱,为支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定依据和科学的方式方法借鉴,坚实地保障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常熟海事局第三党支部将继续深入学习《规定》文件要求,将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引为镜鉴,悬剑在上、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做好“国庆”节前的支部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