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2016年度江苏海事局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船舶防污染的主体责任,保障辖区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形势稳定,常熟海事局认真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常熟海事局首先将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相关监管文件要求,持续加强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疑似使用不符合排放控制区标准燃油的船舶进行抽样送检;其次督促港口经营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港区水域环境的应急计划,并对应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再次对辖区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进行普查,按照《常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化学品船公共洗舱站点或洗舱水公共接收设施;最后借此契机,认真推动地方政府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