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长江汛期水流影响,锚泊船走锚险情时有发生,容易引发碰撞等次生事故,为切实加强锚泊安全监管,保障锚泊船舶安全,常熟海事局按照江苏海事局《关于加强辖区锚泊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六项措施迅速落实汛期船舶锚泊安全监管再部署。
一是加强锚泊安全提醒。在船舶锚泊前,介绍锚地情况,受汛期水位高水流急影响,船舶容易发生走锚,要求船方切实加强值班,勤测锚链受力情况,防止走锚。
二是转告引航代理等相关方。发函至引航站和代理公司,要求提前告知船方近期汛期特点,提醒船方抛锚时要留足锚链并与他船保持安全距离,锚泊后要备妥车舵、值航行班。
三是开展浮吊区锚泊安全再排查。对浮吊作业区再次进行排查,规范锚泊及作业秩序,督促各浮吊不得超负荷靠泊,安排足够的值班人员,加强对作业平台的巡查,强化系泊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置。
四是强化锚泊值班核查。加强船舶锚泊时安全监管,船舶进出锚地时及时提醒其谨慎操作,发布动态,防止发生碰撞事故,锚妥后,指挥中心设定船舶锚泊警戒圈,加大对锚泊船值班情况的检查抽查力度和频次,确保锚泊船值班情况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