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常熟海事局执法人员在陆域巡查中,对“顺泽5号”、“江淮油58”等两艘内河船舶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在了解船舶基本情况后,按照《长三角水域江苏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和《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督检查指南》的文件要求,有序地检查了船舶“控制排放措施”、“证书文书”等事项。通过核实船舶燃油供受单证编号和含硫量信息,对船用燃油质量进行了抽检。
此次检查结果显示,两艘内河船舶对文件基本要求都已贯彻到位,在港期间使用燃油质量符合规范相关要求。针对检查对象存在轮机日志记录不规范、船舶未留存上一次加注燃油的质量检测报告、船舶留存燃油样品不规范等现象,执法人员依规对相关负责人(船长和轮机长)进行了宣传教育和行政指导,并督促其继续做好船舶燃油管理日常工作。
下一步,常熟海事局将继续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管工作,以查促改、以督促进,保证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保障辖区水域环境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