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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展出海关查获文物

发布日期:2017-06-07    浏览次数:
        近日,在南京博物院推出的“缀白裘—南京博物院藏品征集十年”展览上,部分展品就来自南京海关隶属金陵海关查获并移交的部分文物。 据悉,现场展出的海关查获并移交的文物包括明青花花卉瓷碟、明青花婴戏纹瓷碗等明代瓷器及碎片,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这批文物是金陵海关2012年10月在旅检渠道查获的,是南京口岸查获的数量最大的文物案件。”金陵海关财务装备处关员左为民介绍,当时该旅客将友人赠送的瓷器及瓷片随身携带,打算乘坐航班出境,过关时被海关查获并依法予以扣留。经文物部门鉴定,该批瓷器及瓷片为禁止出境的文物,金陵海关予以没收,并将文物移交给南京博物院。

据悉,该旅客并不清楚我国关于文物进出境的相关管理规定,这才导致随身携带的文物被查扣。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珍贵文物禁止出境,一般文物限制出境,旅客携运文物出境时,必须向海关进行申报。

金陵海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文物属于社会公共财富,即便是携带家传旧存文物和亲友馈赠文物等出境,也必须事先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鉴定,海关凭国家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文物出境标识,以及文物出境许可证依法查验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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