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常熟局法制风险科、检务科就某外贸公司未如实申报货物生产企业联合约谈了其相关负责人。
近日,常熟检验检疫局检务科产地证签证人员在审核单证时发现,该企业申报二份品名为仿真花的普惠制证书,申报的货物生产企业为常熟某企业,但随附的报关单却显示货物的境内货源地为浙江金华。根据原产地签证相关规定,企业在申报原产地证时,应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包括货物的生产企业。如果货物来自异地生产企业,在申请办理产地证时,除了提供常规单据外,还应提供产地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原产地异地调查结果单》或产品异地备案信息。
针对此违规情况,常熟局贯彻落实省局6月16日《电话通知》要求,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首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启动约谈机制,约谈该企业相关负责人。经调查,二批货物均为浙江金华某企业生产,因手签员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业务人员相互沟通不够交接不清,从而造成申报生产企业信息错误。企业负责人承认了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与生产企业进一步沟通办理异地产品备案信息,并承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诚信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常熟局颜军副局长全程参加约谈,并在约谈中要求企业提高认识,正确看待并高度重视本次约谈;认真学法,对法律常存敬畏之心;诚信守法,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加强沟通,进一步密切检企关系。
(检务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