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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联合服务平台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12-04-26    浏览次数:

 

 

1.     我用原先的“加工贸易企业Web申请系统”录入了一份合同,商务局审批不通过,我用“加贸联合服务平台客户端”软件接收了该合同后,就不能再用“加工贸易企业Web申请系统”提交该合同了,为什么?

答:当使用“加贸联合服务平台客户端”软件接收该合同后,合同将被标记为“新客户端合同”,原先的“加工贸易企业Web申请系统”就不能再提交该合同了。因此建议不要用两套系统对同一份合同进行操作。

 

2.     在新客户端中,我对原Web系统申请的旧合同进行变更,申请表中汇率还是旧合同的汇率,但是进口料件表、出口成品中的计算汇率却不是申请表中汇率,怎么使用汇率一致?

答:通过企业汇率表的编辑,对相应货币汇率进行修改。方法如下:点击商务合同申请界面上的按钮“合同申请”,弹出合同管理界面,点击按钮“汇率”,弹出企业汇率表,双击要修改的货币,对其中汇率进行修改。

 

3.     合同审批通过当天,我已经从行政审批中心拿到了“业务批准证”,可是却无法从客户端接收合同,为什么?

答:当天暂时接收不到,因为审批的数据需要上传到北京的数据中心。第二天是可以接收到的。

 

4.     进口料件中的“进口国/地区”、“原产地名称”,是不是与海关H2000系统相配只能是选一个的?

答:按照原web系统和商务局的要求选择。

 

5.     进口料件单耗在原来系统中允许有小的差异(小数点保留位数和损耗率引起的小差异),新系统中是不是要100%相配(不允许有差异)

答:和原web系统的要求相同。

 

6.     证书初始化,如果下载证书错误?

 

答:进入IE,进行如下操作,点击  工具进入internet选项

 

 
 
 
 

 

 
7.关于已批合同中变更按钮的使用说明
答:a.对于同一首次批准证的合同,只有最后一本未变更的有效合同才能变更。
    b.
已变更过的合同不能再次变更;变更后但未发送的合同将会移至合同申请页面下。
 
8.企业申报数据发到商务局后,商务局对合同进行审批,在审批过程中提示生产能力核查信息下载失败,是为什么,该怎么做?
答:出现这种情况,请核对申报数据中企业的经营编码填写是否正确。
  9. 系统打印问题?
   答:在系统里面选择需要的项目,如果要选择其中一页内容,在打印设置里面选择需要打印的页数即可。
  
  10.新系统里怎么查电子证书有效期?
 答:打开系统后,使用商务部应用中的功能前系统都会弹出选择证书的窗口,这时可以看以电子证书的有效期。
 
 
11.     与旧系统相比,新合同进口料件中输入的是单价,录入时要通过计算得出相近单价,而旧系统输入的是总价,为什么要这么做?
答:新合同这样做是为了和QP系统保持一致,QP系统录入时也是采用录入单价的方式。但为了与web系统兼容,对于老合同,还是采用录入总价的方式。
12.     变更手册时,输入变更信息后点击打印,会出现一个提示框(变更信息已经存在,请确定是否覆盖原变更信息),我司用不到这个功能。每次都要点击“否”觉得有些麻烦,是否可以去掉这个检查?
答:打印前系统会根据变更情况自动生成变更信息,对于有些企业来讲是需要这个功能,因此这个功能还是要提供的。

 

 

13.  为什么复制一本合同后,修改料件单耗信息后,检查通不 过也不能成功发送?
答:复制合同后,进口合同号和出口合同号系统默认不会进行复制,(因为通常来说,复制是为了做新合同,而不是同一本合同)以防止企业忘记改写新合同的相应进出口合同号;企业填写完备后,方可检查通过并发送。

 

 14. 由于在每次新增合同的时候企业都要维护一遍海关数据项,而往往这部分数据对同一家企业来说变化不是太大。
我们作了以下优化:点合同申请的时候 ,会弹出一个对话框,询问 "你尚未维护海关数据项,是否要维护?....."  点“是”,则系统打开海关数据项维护页面;点“否”,则正常打开合同申请页面。维护一次后,再次新增合同时,系统将自动带出所填写的海关数据项(注意:特殊合同,请勿忘记手动修改相应的不一致的内容项)

15.   附件所弹出的提示是系统优化后,正常流程中的一部分,不影响原先的具体操作:
      由于企业在每次新增合同的时候,都要维护一遍海关数据项,而往往这部分数据对同一家企业来说变化不是太大。
我们作了以下优化:点合同申请等的时候 ,会弹出一个对话框,询问 "海关数据项信息没有维护,是否要维护?....."  点“是”,则系统打开海关数据项维护页面;点“否”,则正常打开合同申请页面。维护一次后,再次新增合同时,系统将自动带出所填写的海关数据项(注意:特殊合同,请勿忘记手动修改相应的不一致的内容项)
      请按照自身合同的需要考虑是否需要统一维护海关数据项【注:此操作非必须,若需要统一维护,在提示框上选是,若不需要做统一维护,直接点否跳过即可】

16.问:我想变更合同,操作的入口在哪里?
      答:在“商务部应用”中选择“已批合同”,弹出合同管理框,选择要变更的合同,点击快捷按钮中的“变更”。

17. 我在录入申报要素的时候为什么不允许商品代码重复?
答:申报要素的管理只是对某一商品代码对应的“申报要素要求”进行管理,而不是对“申报要素的值”进行管理。当申报要素在系统中录入后,企业在进行备案资料库的编辑时,只需要录入商品代码,对应的“申报要素要求”就会自动带出来,不需要重复输入。

18.问:合同申请延期后,在加贸系统中怎么操作?

答:重新下载合同数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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